一、113學年度理事名單及權責如下:
姓名 | 職責及職權 |
劉○均(理事主席)、黃○樺、莊○彬、王○勳、岩○宏、高○瑛、蔡○廷 共計7人 | 1. 服從理事會之決議。 2. 遵守社場章程及法令之規定。 3. 合作社場向外借款時,應負連帶保證之責,執行執務。 4. 時因違反法令,致使合作社虧損時應負賠償之責。 5. 出席開會,參與表決權。 6. 接受授權執行職務, 處理社場員所提出之問題。 |
二、113學年度監事名單及權責如下:
姓名 | 職責及職權 |
張○德(監事主席)、葉○成、郭○蓉 共計3人 | 1. 監查合作社之財產狀況。 2. 監查理事執行業務之狀況。 3. 審查合作社章程,社場員名冊、社場員大會記 錄等簿冊及理事會編製之業務報告書、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計算表、財產目錄及盈餘分配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