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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宣導資料 / 校園安全(含交通安全)

一、依據交通部109年1月15日交安字第1095000729號函辦理。

二、鑒於學生行走穿越路口發生事故頻傳,造成數起人員傷亡事件, 其歸納肇事原因如下:行經路口未走行人穿越道、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、使用3C產品未注意路況及未注意大型車輛之內輪差。

三、請各校利用相關課程或跨領域課程教學運用,加強落實「行人穿越路口」觀念,以減少學生傷亡憾事肇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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